公車轉讓項目頻道
一輛大眾汽車牌SVW71810HJ小型普通客車(閩H551KC)公開轉讓
發布時間:2025-09-24
發布者: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
文章來源:中百信
閱讀 : 63

標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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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NP2025DF101124 | 機構項目編號 | NPCJ(WJ)20250922-A380 |
標的名稱 | 一輛大眾汽車牌SVW71810HJ小型普通客車(閩H551KC)公開轉讓 | 轉讓底價(萬元) | 1.5 |
掛牌日期 | 2025-09-24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9-29 |
所在地區 | 福建省-南平市 | ||
資產概述 | 本次競價標的為一輛上海大眾牌SVW71810HJ小型普通客車,車輛位于南平市政府3號樓停車場,車牌為閩H551KC。登記時間為2014年01月09日,行駛里程數達25.8701萬公里。該車輛為自動擋,車身顏色為黑色,排量1.8升,車身外觀舊,車身局部有刮擦痕。該機動車輛檢驗有效期至2025年01月;車輛經南平市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認定時間日為2025年4月21日。詳見《公開競價文件》 |
資產地圖位置
交易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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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9-24 | |
掛牌公告期 | 5 個工作日 |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價款支付要求:詳見《公開競價文件》 |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是(放棄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2.1受讓方需根據現場實物現狀購買承擔風險。標的的任何瑕疵及風險等不影響成交結果。組織方不負責標的移交,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和其他連帶責任。 2.2競標人應在競買前自行深入了解競價標的物現狀,在競價前未能告知競標人的瑕疵,自愿接受及承擔該瑕疵產生的法律后果。 2.3轉讓標的在拆卸、搬運、轉移以及安全保障等過程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受讓方須于成交后2個工作日內與組織方簽訂《競價結果通知單》并付清全部交易款項,于公示期(5個工作日)后2日內到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簽署《成交確認書》; 2.車輛購買前的所有費用由轉讓方負責(另有公告的除外); 3.車輛購買后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自行負責; 4.受讓方若需舊車交易發票,請自行繳納有關稅、費后辦理。 5.具體事項以轉、受讓雙方簽訂《合同》為準。 |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 |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資信良好的境內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競標人嚴格履行轉讓合同條款,按時支付價款; 3.競標人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繳納競價保證金。 |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
是否允許網上報名 | 允許 | |
保證金交納規則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0.45萬元。 | |
交納時間 | 報名就交納 |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收款賬號 | 收款單位:南平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 賬號:80702716000006 開戶行: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營業部 | |
處置方法 |
(1)若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交易標的受讓方的,在競價活動結束后將按規定將其交易保證金退回。 (2)報價最高的意向受讓方,如出現違反上述保證事項規定的情形的視為違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回。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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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名稱 | 南平市公務用車服務中心 | |||
轉讓方 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冊資本(萬元) | |||
經濟類型 | 國有事業單位,國有社團等 | 企業類型 | ||
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12350700064107691E | 經營規模 | ||
內部決策情況 |
經辦人聯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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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聯系人 | 黃先生、嚴女士、林女士 | |
機構聯系電話 | 0599-5613789、8849565 | |
機構聯系傳真 | ||
機構聯系郵箱 | 2477511758@qq.com | |
機構聯系地址 | 南平市建陽區廣信街96號一樓;南平市延平區朝陽路9號二層 | |
機構網址 | www.311938.com |